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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自来水厂扩建及管网建设工程--上溪水厂土建工程
义招 (施工) 第80703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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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乌市自来水厂扩建及管网建设工程--上溪水厂土建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决定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 义乌市上溪镇
  2.工程规模:概算投资 2795万元;
  3.工程质量及工期要求:质量要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330日历天。 。
  4.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工程概算投资约2795万元,总建筑面积6192.4M2,拟建的水厂为5万吨/日的自来水厂。施工图纸中土建施工(不含绿化、水电设备管线安装)。
  二.报名条件
  企业资质要求: <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
  报名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技术负责>工程师;<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
  三.报名时间: 2008年7月18日至2008年7月24日18时。(节假日除外)
  四.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五.报名资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带原件核对,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义乌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承诺书》(招标监管网下载中心业务表格3-1);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3、建筑业企业身份识别卡;
  4、拟派项目经理的市政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建设部门发布的相关公告名单文件,若网上发布的,需提供下载的纸质公告及网址,公示名单无效)及企业聘用为项目经理的聘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上岗证书及各人员身份证。以上人员在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准擅自更换;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A类证书和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职文件、项目经理B类证书和安全员C类证书(或网上已可查询证书的打印文档,注明查询网址)。
  6、市外企业应提供本企业未在不良行为公示期内及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和未在不良行为公示期内的书面承诺证明。
  六.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七.其他 
  1、根据《义乌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开标定标会议,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凭法人卡A)或其委托的公司总经理(凭法人卡B及授权委托书)、专职交易员(凭交易员卡)、项目经理(凭身份证)参加。
  2、拟派项目经理应提供近5年内1万吨/日(含)以上自来水厂或污水处理厂的水处理构筑物或3M3/S及以上流量的市政排水泵站的业绩证明材料(业主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记录)带原件核对,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根据该工程实际情况,接受省内一级、市内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报名。
  4、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带原件核对。
  5、根据义采招监管办[2004]37号文件规定,择优确定20家正式投标人。


  招标人:浙江义乌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电话:0579-85411366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中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电话:0579-85170005

  
  义乌市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                            电话:557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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