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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收养户口
受理机构 义乌市公安局办证中心
项目类型 非行政许可
联系人 工作人员
联系方法 (0579)85570020
服务对象 个人
办理时限 即办
收费情况 户口准迁证工本费1元/证,浙财综字〔2006〕114号。户口簿工本费5元/本,〔1994〕浙价发98号。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知)公通字〔1997〕54号
受理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
材料明细 收养人的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福利院孤儿的户籍证明。
办理流程 一、材料齐全直接办理迁移或落户手续。
二、市外收养的先办理准迁手续,后凭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落户。
流程图 收养户口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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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措施 投诉电话(0579)85578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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