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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公民回国户口
受理机构 义乌市公安局办证中心
项目类型 非行政许可
联系人 工作人员
联系方法 (0579)85570020
服务对象 个人
办理时限 即办/需调查的1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户口簿工本费5元/本,〔1994〕浙价发98号。
设立依据 浙江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出境入境公民户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公通字〔2006〕143号】;公安部有关户籍管理七项便民利民措施
受理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
材料明细 一、《批准定居通知书》、《华侨回国定居证》、回国使用的护照、合法固定居所证明(房产证、土地证、购房证明及发票、公房证明,租房立户的需提供租房合同、房东的房产证、房东同意立户证明。以下类同)或投靠直系亲属的关系证明;
二、《台湾同胞定居证》、出入境管理部门收缴有关证照的证明、合法固定居所证明或投靠直系亲属的关系证明;
三、注有回乡定居签注的《港澳同胞回乡证》、合法固定居所证明或投靠直系亲属的关系证明。
办理流程 一、材料齐全直接办理。
二、需调查的,二天内转派出所辖区民警调查核实,十天内送所领导审批(城区的同时转办证中心审批),三天内告知当事人调查意见,同意迁入的直接办理迁移手续。
流程图 公民回国户口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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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措施 投诉电话(0579)85578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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