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迁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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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机构 |
义乌市公安局办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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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类型 |
非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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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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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法 |
(0579)8557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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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对象 |
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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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限 |
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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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情况 |
户口迁移证工本费1元/证,浙财综字〔2006〕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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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立依据 |
公通字【1994】62号《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的通知》;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证明(录取通知书)用章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 教学(200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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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条件 |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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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明细 |
1、市内迁出:户口登记机关每日进行迁出处理即可,不需发户口迁移证。
2、市外迁出:
①户口准迁证、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以上)、居民户口簿(或集体户口簿);
②盖有“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入学通知书》或盖有“本校是省教育厅或市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具有中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中专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3、入伍注销: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入伍通知书,注销户口不发户口迁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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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流程 |
材料齐全直接办理
申请人提出申请→365公安窗口或农村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 →审核办理 |
| 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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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格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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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受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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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查询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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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措施 |
投诉电话(0579)85578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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