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了解义乌
|
政务公开
|
办事大厅
|
直通政府
|
采购招标
|
网站群
本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民频道
>
便民咨询
>
110报警须知
110报警服务台受理公众投诉的范围
www.yiwu.gov.cn
2007年09月03日
来源:
〖 字体:
大
中
小
〗
〖 背景色:
〗
〖收藏〗
〖打印〗
〖关闭〗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人民警察各项纪律规定,违法行使职权,不履行法定职责,不遵守各项执法、服务、管理制度和职业道德的各种行为。
关于本站
|
版权声明
|
隐私声明
|
常见问题
|
意见征集
|
邮件订阅
|
网站地图
义乌市人民政府主办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义乌市党政机关信息管理中心建设管理
建议IE5.5 1024*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网站
浙ICP050699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