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了解义乌| 政务公开| 办事大厅| 直通政府| 采购招标|
 
○当前位置:首页 > 公民频道 > 便民咨询 > 残疾人证
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服务承 诺 事 项
〖 字体:  
〖 背景色: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收藏〗〖打印〗〖关闭〗

    1、服务对象和内容
  对本市城乡常住户口,经医疗鉴定符合《全国六类残疾标准》的残疾人,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办证程序

  ①对残疾人残疾部位明显、残疾等级易于确定的,由其本人提出申请,经其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镇(街道办事处)证明,由其本人携带证明、身份证件、免冠二寸照片四张,到市残联办理。

  ②残疾人残疾部位不明显或残疾类别或等级不易确定的,准备必要的医疗资料,到市残联报名要求残疾鉴定,由残联统一安排鉴定时间(无特殊情况一般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20号),并由残联负责通知已经报名鉴定的对象,由残疾鉴定小组鉴定,符合标准的按第一条所述程序办理,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办理。

  ③免收残疾人证工本费。无特殊情况手续完备者随到随办。

关于本站 | 版权声明 | 隐私声明 | 常见问题 | 意见征集 | 邮件订阅 | 网站地图
  义乌市人民政府主办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义乌市党政机关信息管理中心建设管理
建议IE5.5 1024*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网站 浙ICP050699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