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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标准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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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小额医疗保险的人员,要先自负1000元起付标准;1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部分报销30%;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部分报销35%;10000元以上至20000元(含)部分报销45%;20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每人每医疗年度累计报销最高限额为3万元。凡住院时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参保人员,住院费用10000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在原标准上再提高10个百分点。
  参加大额医疗保险的人员,要先自负2000元起付标准;2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部分报销50%;10000元以上至20000元(含)部分报销60%;20000元以上至50000元(含)部分报销70%;50000元以上部分报销75%。每人每医疗年度累计报销最高限额为4.8万元。凡住院时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参保人员,住院费用20000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在原标准上再提高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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