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后,参保人员凭义乌市医疗社会保险管理处发放的《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证》,可到我市的任何一家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看病。因病情需要,需转往义乌市外医院就医的,凭义乌本地定点医院签署的转院建议书、有效的《医疗证》、居民身份证到医保处办理转院手续后,转到外地住院。参保人员在外地务工(经商)、学习期间患疾病住院的,应在入院后5天内告知市医保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