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军人军属凭维护国防利益指导小组办公室的证明函件向案件管辖地的维护国防利益法律援助站提出法律援助申请。
2、审批。维护国防利益法律援助站对申请人资格、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决定法律援助后登记立案。
3、承办。由维护国防利益法律援助站指派人员依法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