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义乌市组织、劳动人事或教育部门批准录用的干部、职工领取《房改情况证明书》,按规定填妥盖章后,凭身份证办理。
2、1999年1月1日以后大中专毕业的,凭近期“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随带复印件一份)办理;
3、1999年1月1日以后农转非的,凭派出所出具的农转非时间的证明和近期“户籍证明”办理;
4、1998年12月31日前大中专毕业、就地农转非或世居居民的,凭市就业管理处(香山路389号二楼)提供的失业证原件(随带复印件一份)和近期“户籍证明”办理。
5、非义乌市常住非农户口的不属本办受理范围。
6、未婚青年须提供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出具的未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