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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契税纳税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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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需提供的资料
  土地使用权出让(预出让、转让)合同及复印件。
  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使用权人(转让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价款支付凭证。
  规划红线图。
  土地转让的,附送土地估价报告书。
  2、 纳税程序
  财政窗口审核、收件。
  窗口开具契税专用缴款书,到银行缴税(365中心大厅内工行)。
  凭银行盖章的契税专用缴款书回财政窗口办理完税手续。
  凭契税专用缴款书到产权登记处领取产权证。
  3、 注意事项
  适用税率:统一适用3%水绿。
  处罚规定:请在出让(预出让、转让)合同订立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契税,逾期每日按滞纳税款的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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