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登记时需提交的材料:
1、 房屋所有权证。
2、 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3、 经见证的房屋买卖契约。
4、 房屋买受方(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授权委托书。
5、 交易双方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 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单。
7、 买受方为自然人的,提交买受人的计划生育证明(18-49周岁的需提供),属未成年人的,提交监护人的计生证明。
二、 需查验的证件(原件):
土地使用证、买受方身份证或受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
三、 申请登记:
材料、证件齐全后,到建设(房产)85-89号登记受理窗口申请登记。
四、 缴费领证:
按受理单通知的时间,凭受理单、领证人身份证到建设(房产)83-84号发证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