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登记时需提交的材料 1、 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 2、 法院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如属法院委托拍卖的,应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如系法院调解的,应提供调解协议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3、 买受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4、 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单。 二、 需查验的证件(原件): 买受方的身份证 三、 申请登记: 材料、证件齐全后,到建设(房产)85—89号登记受理窗口申请登记。 四、 缴费领证: 按受理单通知的时间,凭受理单、领证人身份证到建设(房产)83—84号发证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