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登记时需提交的材料:
1、 房地产测绘报告书(到建设〈房产〉80号测绘受理取件窗口申请,然后在通知的时间领取)。
2、 土地使用证及产权登记资料(见相关的产权登记资料)。
3、 房地产抵押登记备案证明书。
4、 在建工程注销备案登记补办抵押登记申请审批表。
5、 抵押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 需查验的证件(原件):
土地使用证、抵押人(产权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受委托人(经办人)身份证。
三、 申请登记:
材料、证件齐全后,到建设(房产)85—89号登记受理窗口申请登记。
四、 缴费领证:
按受理单通知的时间,凭受理单、领证人身份证到建设(房产)83—84号发证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