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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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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行业除外)的,3年内免交相关的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未就业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失业登记,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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