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可以凭本人身份证件和有关接受教育、培训的证明,通过职业介绍机构介绍或者直接联系用人单位等方式求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委托职业介绍机构; (二)参加劳动力交流洽谈活动; (三)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信息网络公布招用简章、启事;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