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规定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在试用期内的,或者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随时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另一种情况,劳动者只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