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职工达到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即男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离休干部(1997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缴费满十年,1998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费满十五年)的人员,退休后享受以下待遇: 1、按统一规定办法计算的月基本养老金; 2、按省规定享受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调整基本养老金。 3、退休后去世的,按规定应享受的死亡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费,发给指定受益的人法定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