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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起诉时没有提供境外被告存在、住所明确的证明,仅在起诉状中列明了被告的姓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等情况,法院将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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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有义务提供被告具备诉讼主体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原告不能提供,也没有其他证明材料可以证实被告具备诉讼主体资格的,法院可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根据起诉状列明的情况对被告按照法定的送达途径(公告送达除外)无法送达的,可以认定为没有明确的被告,人民法院也将驳回原告的起诉。根据起诉状列明的情况对被告按照法定的送达途径(公告送达除外)能够送达的,送达后被告不在法定的期限内应诉答辩,也不参加法院审理程序的,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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