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已到达享受待遇人员,由村民小组统一填报《义乌市被征地农村居民参加养老保障花名册》,进行社会公示,并提供享受人员户籍证明,经所在镇(街道)审核,报市社保处复核后统一发放养老保障金银行存折。 2、参保缴费人员在到达规定领取养老保障金年龄的当月,由本人持《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障手册》及公民身份证到市社保处办理享受养老保障金待遇手续,在次月的20日后携带本人公民身份证到市社保处领取养老保障金银行存折,每月的20日后就可到指定银行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