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了解义乌| 政务公开| 办事大厅| 直通政府| 采购招标|
 
○当前位置:首页 > 公民频道 > 法律司法 > 劳动教养
劳动教养“两公开一监督”的内容是什么 ?
〖 字体:  
〖 背景色: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收藏〗〖打印〗〖关闭〗
 

    (一)对以下执法行为要向社会公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程序及结果:

  1、对劳教人员的减期、提前解教等奖励;

  2、对劳教人员的延期等决定;

  3、对劳教人员所外就医、所外执行;

  4、对劳教人员的试工、试学、试农;

   5、其它与劳动教养管理机关执法有关的事项。 

  (二)对以下事项要向劳教人员和来所接见的亲属公开有关规定及执行情况:

  1、对劳教人员的记分考核、分级处遇;

  2、选举、批准劳教人员班(组)长、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

  3、劳教人员生活、医疗、教育等经费的收、支情况;

  4、其他与劳教人员权益有关的事项。

  (三)对劳教人员及其亲属或他人的申诉、控告、检举,应及时处理并向有关人员公布处理结果。

关于本站 | 版权声明 | 隐私声明 | 常见问题 | 意见征集 | 邮件订阅 | 网站地图
  义乌市人民政府主办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义乌市党政机关信息管理中心建设管理
建议IE5.5 1024*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网站 浙ICP050699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