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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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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机构 |
义乌市司法局基层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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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类型 |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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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基层科)楼根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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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法 |
(0579)85316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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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对象 |
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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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限 |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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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情况 |
无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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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立依据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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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条件 |
一、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法律职业(律师)资格、公证员资格、企业法律顾问资格,或者具有高等院校法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从事审判、检察、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或者人大、政府法制工作已满5年的; 三、在一个基层法律服务所连续实习满6个月,并被该所鉴定合格(申请执业登记前从事过律师、公证、企业法律顾问和审判、检察、司法行政业务及其他法律业务工作2年以上的,可以不经实习); 四、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能够专职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五、品行良好; 六、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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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明细 |
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申请执业登记表》;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证书,或者法律职业(律师)、公证员、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书,或者从事审判、检察、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或人大、政府法制工作满5年的单位证明(审判员、检察官资格证书复印件亦可); 三、学历证书复印件; 四、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法律服务所实习人员考核鉴定表》; 五、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 六、身份证复印件(外县、市户籍人员还应提供拟执业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复印件); 七、无其他职业的证明材料(包括原单位批准辞职或解除合同的正式文件,失业证、待业证、退休证复印件,乡镇街道政府或县级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无其他职业证明原件等); 八、人事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或就业管理处的证明(离退休人员提供由原单位或相关部门出具的人事档案存放证明); 九、上岗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 十、申报前一个月内经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十一、近期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1张; 十二、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提供的上述材料如是复印件,申请人应将原件同时提交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审验。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审验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意见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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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查→发证 |
| 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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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格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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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受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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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查询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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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措施 |
投诉电话:(0579)85316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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