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 就业处 办理地址和联系电话: 人才市场二楼就业处3号窗口 电话:5435266 办理所需提供的材料: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和事业单位: 1、职工失业证 2、职工失业保险基金缴纳手册 3、工商银行存折帐号 4、义乌市失业职工救济金审批表 私营企业和其他企事业单位的临时工: 1、用人单位解除、终止的证明 2、失业保险基金缴纳手册 3、缴费证明 4、身份证 5、一寸近照一张 申办对象资格: 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以上并在停止缴纳失业保险后60天内进行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 办理程序与要求: 办理过正式招工手续的失业人员 1、到就业处1号窗口办理失业登记 2、凭1号窗口的“义乌市失业职工救济金审批表”到3号窗口办理并提供《失业保险缴费手册》、《失业证》、工行帐号未办正式招工手续的失业人员直接到3号窗口办理特别提醒: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在领取保险金期间,每月15日前必须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到就业处3号窗口签到 办理依据: 《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