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是国家为救济社会成员收入难以维护其基本生活需求的人口所制定的一种社会救济标准。围绕这个救济标准,制定、调整、申报、审核、发放等在内的社会救济制度就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它是面向全体社会成员,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实际需要为主要依据来确定求助标准,具有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随机增长的机制。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有关规定: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