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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市本级优抚对象抚恤和补助
受理机构 优抚安置科
项目类型
联系人
联系方法 (0579) 85524529
服务对象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立依据
受理条件
材料明细 (一)申请报告;
(二)镇(街道)复核意见;
(三)户籍证明、身份证、复员证。
办理流程 ⑴申请人提出申请;
⑵镇(街道)复核(不符合的,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⑶优抚安置科审核(15日);
⑷拟文报分管局长,局长签发(5日);
⑸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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