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妇系统保健是从怀孕开始到产后42天期间的保健。在此期间对孕产妇进行系统的健康检查、监护和保健指导,是实现优生优育的重要内容和基础。
为了您和您宝宝的健康,每一位怀孕妇女都应参加孕产妇系统保健。怀孕后13周前即应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或乡镇卫生院建立围产期保健卡,作产前检查。以后在怀孕20、24、28、32、34、36周各复查一次,其中24周以后转到分娩医院复查,36周后每周检查一次到分娩。高危孕妇酌情增加复查次数。
分娩后,妇幼保健人员将对产妇进行3次房视,了解母婴健康情况,指导新生儿护理,母乳喂养等科学育儿知识。
产后42天,产妇应到妇幼保健院或乡镇卫生院进行一次健康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