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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住房公积金贷款
受理机构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义乌分中心
项目类型 其他项目
联系人 陈小妹
联系方法 (0579)85458036
服务对象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办理时限 七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设立依据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受理条件 1、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无欠缴、停缴);
2、用于购(建)自住住房;
3、所购的期房已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房号已确定且已付清30%以上房款;该合同须到义乌市房地产管理处备案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证附件;
4、因购房资金需要已向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在还款期间或提前还清个人贷款三个月内可以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5、有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抵押(须提供房地产价值评估报告);
6、在领取所购(建)房屋所有权证三个月内(以契税证上载明的时间为准)。
7、购买二手商品房在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六个月内(以契税证上载明的时间为准)。
材料明细 1、新购商品房:购房合同、首付30%收据(须有税务监制章)、商品房预售证附件。
2、二手房:房产证、土地证、契税证。
3、自建房:所建造、翻建住房已完成基础工程至领取规划部门建房批文一年内。其他: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抵押房产证、土地证。(以上均须提供复印件,其中身份证一式两份)
办理流程 1、借款人提交申请贷款材料,填写《义乌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
2、中心根据资料审定贷款申请,对符合贷款规定的,与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五个工作日后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房产抵押合同》、《个人住房借款保证合同》;
3、借款人(抵押人)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
4、借款人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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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措施 投诉电话:85458011,85458022,85458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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