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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调整污水处理费通过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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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市水处理中心获悉,在11月15日召开的听证会上,与会的人大、政协等相关部门人员和消费者代表共同对我市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进行了听证。

市水处理中心负责人表示,结合水处理中心的运行成本、分析污水处理二期工程的需要,提出申请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但具体调价方案有待报上级部门审批后再行确定。他指出,我市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将严格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并遵循“谁污染、谁付费”和按排放污染程度分类计价合理负担的原则制订调价方案。

据介绍,市水处理中心日处理污水能力7万吨,承担了我市中心城区、江东部分辖区、经济开发区、北苑工业园区等区域的城市生活和工业污水处理、外排工作,中心一、二阶段污水处理设施于2002年12月通过了省环保局组织的“三同时”验收,各项出水指标达到国家一级排放标准,对实现“一控双达标”环保工作目标、减轻义乌江水体污染负荷、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一直以来,我市征收的污水处理费低于实际的污水处理成本,另外,我市要在2007年前完成稠江、廿三里、后宅、佛堂四个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日处理能力共计29万吨,经测算要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前提条件是污水处理费不得低于0.80元,而目前我市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平均为0.3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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