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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文化大市 发展风景观光旅游
——市旅游局课题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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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胡建杭
  旅游业发展的基础是旅游资源,只有具备独具特色的旅游资源,才能有发展旅游、吸引游客的现实基础。当前我市购物旅游发展如火如荼,正是充分利用了“市场”这个独特的旅游资源。随着建设国际性商贸城市、建设文化大市步伐的加快,如何结合我市旅游资源实际,使风景旅游区(点)适应市场的发展,是义乌风景旅游区(点)发展面临必须解决的问题。
  一、我市风景旅游资源的特点
  从构成旅游资源的三大主要部分即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旅游接待环境来看,我市风景旅游资源有以下特点:一是自然旅游资源相对贫乏;二是人文旅游资源丰富,类型较多但分布散乱,且见于记载的多,遗存下来的少;三是尽管我市自然人文旅游资源缺少并散乱,但仍不乏具有开发价值的资源;四是旅游接待设施和环境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
  二、我市风景旅游区(点)存在的问题
  我市风景旅游区(点)发展面临许多问题。主要有:一是宏观环境上受土地政策限制,几个大项目均因此暂缓或搁浅,这也是制约我市风景区建设的主要因素。二是群众的旅游开发热情很高呼声强烈,但是许多地方存在缺少规划、盲目低档次开发的现象,主要集中在以寺庙为基础的旅游资源开发上,有的地方借旅游开发之名行建庙造殿之实,这些大多数是“三无”工程。三是规模较大的几个寺庙区,如德胜岩寺庙、瑞丰寺、圣寿寺等等,普遍存在基础设施落后,餐饮、卫生等公共设施简陋,管理人员素质不高,基本不具备旅游接待服务功能,有的甚至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几个名人故居,特别是几位近代名人故居也存在类似情况。四是有的已建风景区管理体制不顺、产权不明晰,制约景区进一步深入发展,如丹溪风景区内的丹溪陵园、戚家军纪念馆等。
  三、对我市风景旅游区发展的几点思考
  我市风景旅游资源相对缺乏的实际和发展现状,要求风景旅游区(点)发展应该扬长避短、抓住重点;建设国际性商贸城市,要求景区建设求精求特色而不求多求广;文化大市建设,要求景区建设富有文化内涵而不是简单的重复建筑;而人民群众的强烈呼声,要求提供一批能满足当地居民休闲、游乐的景区景点。
  1、建设几个重点风景旅游区,解决我市大量客商和本地居民旅游消费需求。我市国际性商贸城市的定位和市场发展的现实,决定了商务游客、会展游客和购物游客是我市未来旅游客源的主流。因此,满足每年大量来我市的商客在完成商贸活动、购物之余,观光、游景、娱乐和健身的需要,是我市风景旅游项目建设最重要的目标。
  双林风景区中的寺庙区已初具规模,可先行建好寺庙区及其游客接待配套设施,即可成为佛教文化旅游区。丹溪风景区已具接待能力,现在可先进行明晰产权、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而后引入资金进行后续建设,使其真正成为宏扬中医文化和中医保健旅游区。华溪森林公园属生态旅游项目,只要进行适当包装即可进入实质性运作程序。佛堂古镇保护开发不涉及用地指标。这些项目不占或极少占用土地,与土地政策相符,而这些旅游区的开发将能较好地解决商城“引人不留人”的问题,既能为来我市大量客商提供旅游、休憩场所,也能为本市居民提供一个假日休闲游乐的空间。
  2、充分利用有开发价值的自然、人文旅游资源,积极开发能满足本地乃至部分周边地区居民休闲、游乐等需求的景区(点)。对此类资源开发的前提是做好规划、提高档次、体现特色,不搞全面开发。
  (1)名人资源的开发。我市历史上有较大影响的名人较多,如果对他们挨个进行单体开发,则量多面广,不宜采用。古代名人适宜以“名人馆”、“名人群雕”或“名人诗文碑林”等形式解决;近代如冯雪峰、陈望道等故居,可完善道路、公共厕所、接待讲解等旅游接待基本设施及功能,充实丰富文物、图片、资料等文化内涵,配备管理人员,开发成红色旅游景点。这类景观旨在弘扬义乌精神,继承发扬优秀历史文化传统,宣传义乌形象。因而游客定位应该是本地居民尤其是青少年,属公益性设施,因此最好由政府投资、管理。
  (2)德胜岩、瑞丰寺、圣寿寺、祝公岩等规模较大,历史较久的寺庙,他们分布在山青水秀、环境较好的地方,且经过多年建设具有一定基础,可在加强规划、搞好服务配套设施、提高管理人员素质的前提下进行开发利用。这些寺庙区对满足本地居民和部分周边县市的朝拜旅游者的需求,能发挥积极的作用。当地政府则组织规划编制,有条件的可进行基础配套如道路、水、电等投入;建设资金可充分吸引民间信徒的捐助资金。其它经宗教部门批准的小规模寺庙,则只适合作宗教场所,而不宜作景区开发。
  (3)古建、民居类资源的保护、开发。黄山八面厅应进行保护性开发,并做好进出道路和周围环境的改善,使之具备游客接待功能;倍磊古街、塘下洋民居、雅端等明清古民居由于目前外地相似景区(点)很多,因此应以保护为主,暂不开发。
  (4)其他桥、牌坊、塔和墓类等以单体存在的资源,由于遗存极少且知名度不高又极其分散,开发价值不大(骆宾王墓除外),宜保护。
  3、加强规划指导。规划引导上坚持建设生态旅游项目为方向,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比例。规划方式上采用资源较丰厚并相对集中的镇街编制总体规划,其他镇街在市总规框架下编制项目规划的形式。必须坚持“先规划后开发”的原则,全面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当前旅游资源相对较多的各镇、街道尤其应加强对辖区内的旅游资源保护工作,禁止盲目、低档次和破坏性开发。
  4、实行分层次开发、分层次管理的方针。市政府重点抓好全市重点旅游景区(如双林风景区和城北农业观光区等)的建设管理,其它风景区则由镇、街道组织规划和开发,充分发挥各镇、街道的积极性。
  5、实施优惠政策。风景旅游业是一项高投入、低回报的行业,必须实施一定的优惠政策如减免税、优先土地批租、优先项目审批等。在开发上应坚持“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方针,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者系市旅游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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