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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服务基层农村工作的思考
——市司法局课题调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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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鸣
  一、深入开展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服务
  1、从提高法制宣传实效入手,推行“四性”普法形式。“四性”,即针对性、实用性、趣味性和及时性。在针对性上,要针对不同对象,把握不同特点,对不同层次的人员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在实用性上,要选择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最密切的法律知识作为宣传重点,学以致用,学有所用。在趣味性上,要选择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及时性上,要确保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后迅速、快捷宣传到群众之中。
  2、从提高自治水平入手,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按照创建标准,帮助农村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村务财务公开和民主选举、民主议事、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建设,使农民依法正当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提高农村基层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积极引导、帮助农民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和途径表达利益诉求。
  3、从整合社会资源入手,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要发挥协同力量,建立一个由市普法办牵头、各镇(街)司法所及广大村干部积极参与,镇(街)党委政府、市机关各部门、中小学校积极支持配合的农村“大普法教育”网络,特别利用好学校的教育资源优势,把普法课堂延伸到每一个村,每一家农户。
  二、做好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服务
  1、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健全和落实纠纷信息反馈机制,对各类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解决,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为基层党委、政府了解和掌握社情民意发挥积极作用。在做好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的同时,及时参与征地拆迁、环境污染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2、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一是完善大调解运作机制。发挥基层司法所的力量,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与公安、法庭、劳动、信访等职能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健全考核机制,顺畅大调解机制“统一受理、一口分流、三种办理、多方协助”的工作流程,切实发挥大调解工作的实效。二是大力推行刑事和解制度。我市已试行轻微刑事等四类案件公安、检察、法院等办案机关可在处置的任何阶段委托各镇(街)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制度,下一步要将此制度切实在实践中加以运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参与刑事和解中的独特优势。
  3、大力加强调解规范化建设。加强镇(街)、村(居)调委会规范化建设,优化调解队伍结构。结合“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年”活动,在每个镇(街)建立10个示范调委会,通过典型示范作用,全面提升调委会规范化程度。同时,要着力优化调解队伍结构,通过民主选举与聘任相结合的方法,吸引一些热心公益事业、品行良好、有能力、有思想、懂法律的高素质人才到人民调解员队伍中来,建立一支老中青相结合、专业人员与志愿者相结合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强化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和工作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和调解水平。
  三、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行业整体力量,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一是积极拓展农村法律服务领域,为农村提供法律顾问、法律咨询、代理诉讼和法律援助等服务,以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为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事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二是通过担任党委政府、村民委员会的法律顾问,帮助农村建章立制、实施依法治理等,为提高农村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提供法律服务。三是市公证处要依法办理各类涉农公证事务。通过开展公证法律咨询、开展法制宣传等多种方式,积极为农村各种经济实体和农民提供法律服务。
  四、有效开展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为保障农村社会和谐发展服务
  1、大力探索社区矫正工作途径。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特点、任务和要求以及社区服刑人员的个体情况,教治要以人为本,有效协调,注重思想教育,有针对性地选择社区服刑人员思想教育的形式和方法,落实好劳动改造的场所和岗位,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工作。
  2、切实开展归正人员安置工作。做好农村籍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一个重大难题。农村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往往面临“务农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处境,极易走上重新犯罪的道路。为此,要积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参与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使其回归后有条件有能力走上自食其力的道路。针对农村的特点,要做好回归人员的口粮田、必要的住房、稳定的生活来源、及时的跟踪帮教等工作,从就业和思想认识两个重要方面入手,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基层稳定和谐。法律援助,解决后顾之忧。
  五、积极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为维护农村社会公平正义服务
  1、加大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力度。对农村发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征地、拆迁中侵害农民权益纠纷,五保户和低保户等社会保障以及残疾人救助、灾害救助等方面纠纷,赡养、抚养类家庭纠纷,交通、医疗事故等人身伤害案件,千方百计依法予以必要的法律援助。要充分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法律援助中的作用,要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使尽可能多的困难群众得到法律援助。
  2、加大对外来建设者的援助力度。一要加强对外来建设者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外来建设者的法律意识。二要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侵犯外来建设者合法权益现象的发生。三要做好对外来建设者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要把外来建设者列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集中力量保证对外来建设者案件的法律援助。(作者系市司法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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