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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正保障机制调研
——市法院课题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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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法院调研组
  司法公正不仅应当实现,而且应当以老百姓感受得到的方式实现。针对当前群众关心的司法公正问题,市法院通过对当前司法活动现状的分析,认为应当从机制上保障司法公正,并提出初步的设想。
  一、司法公正的基本情况与存在问题
  当前,社会和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要求和呼声非常高,针对老百姓反映的一些案件,调研小组认真组织人员查阅案卷,发现大部分案例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但当事人却不认可。造成这种状况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法院司法公开还流于形式,案件当事人不了解办案情况,很大一部分案件不能做到当庭宣判,旁听者不能马上知道判决结果,无法判断审判是否公开,许多法官害怕、回避甚至拒绝媒体记者的采访,一些重大案件、热点案件的审判过程备受社会关注,可是往往因为群众缺少及时了解审判进程的合理渠道,导致一些猜疑、流言,甚至不实报道流传网络。二是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模糊,不清楚什么样的行为将会导致什么样的法律后果,以对自己的利弊作为衡量司法公正的标准,一旦法院作出不利于自己的判决,就将责任全部推卸在法院身上,认为法院司法不公。三是确有个别法官办案过程中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损害了司法公信力,社会上的一些流言影响了司法形象,造成部分群众对司法的不信任,让部分百姓有了司法不公先入为主的想法。
  二、让百姓看得见的方式确保司法公正的意义
  司法公正,被喻为维持社会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正义只有让大家看得见、感受得到,并且认可了,才具有最大化的现实意义。随着义乌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很大一部分失地农民从务农转为城市务工或经商人员,还有近百万的外来务工人员,这部分人的权利意识、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以法律的途径解决生产生活中碰到的问题,因此也就比任何时候都更加期盼公平正义。审判公开是判决公正的重要保证,只有坚持公开、透明,保证公众尽可能多地了解司法的运行方式和司法的活动过程,让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做到胜败皆服,才有利于保障司法健康和司法廉洁,才有助于树立司法权威,建立让公众信任的司法制度,让司法的功能最大限度地释放出来。
  三、解决措施
  要确保司法公正,就必须提高司法透明度,尊重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以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就必须建立健全司法公正长效机制,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切实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对此,法院应当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审务公开 让群众看得见
  规范诉讼程序管理,以“看得见的正义”保障社会公平,严格执行三大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审判工作中,在严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依法保护当事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同时,应当公开审理的坚持公开审理。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三项基本原则,对公开审判进行全面梳理规范,建立和公布案件办理情况查询机制,保证公众拥有获取审判信息的便利、有效渠道。
  1、庭审公开。(1)除了通过法院大厅电脑触摸屏等发布案件排期信息外,还可以尝试通过互联网及其他媒体发出排期公告,开庭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所有案件一律公开开庭审理,公民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旁听,做到让旁听百姓选择案件而不是法院选择旁听群众,允许新闻记者对公开审判进行采访和报道;(2)强化合议庭和独任庭的职权,取消个案内部请示,限制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范围,避免领导班子成员利用身份和影响,擅自过问非分管的案件,越权干预依法行使审判权、执行权,克服“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倾向;(3)所有公开审理的案件都坚持做到“五个公开”,即诉辩公开、质证公开、认证公开、事实公开、裁判公开,做到“有理当庭讲,有证当庭举,事实认定在法庭,结果公开在法庭”,进一步规范案件宣判工作,逐步提高当庭宣判率,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包括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也要做到公开宣判。
  2、裁判文书公开。一名审判人员,一个法院敢不敢将裁判文书公开,往往可以说明该法官或该法院在审判过程中是否站的直,说的响,是否有信心经的起老百姓的检验。目前市法院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文书已经在网上公开,以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法律无禁止性规定公开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
  3、执行公开。在执行阶段,主要对申请执行人做到“三个公开”,即公开执行过程、公开执行措施、公开执行款物的管理。对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在收到有关线索后,及时决定是否调查,决定调查的,并在调查结束后及时将调查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对作出不予调查决定的,书面告知申请执行人具体理由;对被执行人向法院申报财产的,在受到申报后及时将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告知申请执行人;对查封、扣押财物的处理做到“两个公开”,即公开评估、公开拍卖,不搞暗箱操作。
  4、涉诉信访工作和申诉复查工作公开。建立和推广公开听证、公开答询、案件终结制等制度,对重大、疑难案件,特别是来访人无理取闹、缠访的案件,通过公开听证、公开答询的办法,将审理结论在接待场所公之于众,达到息诉罢访的目的。对涉诉案件可能存在错误的,依法及时启动再审程序,做到工作流程公开、处理理由公开、处理结果公开。
  (二)判决书通俗化 让百姓看得懂
  在义乌100万的外来人口中,其中80%只有初中以下文化程度,他们法律概念模糊,根本无法理解晦涩难懂的法律术语,如何让判决书变成“白话文”,意义重大——如果说正当合理的司法程序是“看得见的正义”的话,那么,让法院裁判文书通俗化就是“看得懂的正义”。
  1、判决书书写简明易懂。判决书能否看得懂,胜诉方是否赢得明明白白,败诉方是否输得心服口服,都取决于判决书内容是否通俗化,其使用的语言和表述的方式是否符合“白话文”的要求,一般文化水平和理解力的当事人能否无障碍地看懂它、理解它,这对于止争息诉、实现公平正义至关重要。
  2、实行“判后答疑”制度。建立判后答疑长效机制,将法官判后答疑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管理考评,由承办法官针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负责对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答疑释惑,做到法官主动询问与当事人提问相结合;庭后答疑与庭中说法相结合;辨法析理与借鉴民俗相结合,避免释法僵硬;判后答疑与案后回访相结合,把释法答疑落到实处。
  (三)加强普法宣传 让老百姓做得到
  1、充分发挥审判优势,寓教于审。安排专人做好立案接待工作,做到热情、耐心、细致,认真对待当事人提出的各类诉讼问题,做好解答工作,使当事人进一步增加诉讼的相关知识。在庭审和调解过程中,对相关问题及时引用相应的法律条文予以解释,加深在法律利害关系上的分析,促使当事人在法庭上完整地行使诉讼权利,表达诉讼愿望,提高其依法办事的能力。
  2、主动联系,形成普法合力。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合作,发挥法制宣传专业部门的优势。加强与报纸、电台、互联网等媒体的合作,对一些具有社会意义的案件,结合普遍宣传与知识产权日、禁毒日等重点节日,与义乌商报《法官手记》、金华电视台的《法制金华》、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等栏目合作,进行专题报道,扩大案件审判的法制宣传效果。针对经商人员、务工人员等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由院法官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或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专题免费讲座。
  (四)打造过硬的法官队伍 让老百姓靠得住
  如何在新形势、新情况下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德才兼备的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法官队伍,如何提高法院的公信力是当务之急。
  1、建立竞争机制,提高队伍素质。完善审判效能评价体系,建立与之对应的物质奖励、政治和精神上的鼓励,增加百姓反映渠道,设立无记名意见箱以及网上投诉信箱,由纪检部门牵头对百姓反映的意见进行核实并作为法官考核的依据。提高法官津贴,从国内具有从业资格的法官、律师队伍中吸收优秀人才充实法院法官队伍,建立末位淘汰制,清退不合格人员,实现法官队伍职业化、精英化,实行书记员单独序列管理、后勤人员统一管理。
  2、强化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筑法官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不必为的廉政机制,严格落实执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干警个人重大事项实行报告的规定》、《关于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法官开庭前不得单方接触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规定》、《拒收钱物登记管理办法》、《廉政纪律责任书》、《法院工作人员道德行为守则》、《节假日五条禁令》等制度。改变监督方式,扩大监督范围,变原来单一的事后查处的监督模式,为积极开展事前和事中监督,设立廉政监督卡制度,各部门在立案、送达副本、追加当事人时,将法官廉政监督卡一并发给当事人,“反馈表”由监察室统一收集整理,对其中所反映的违法违纪问题,由监察室负责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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