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市人大机关召开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会议,传达市委有关文件精神,明确开展活动的指导思想、实施步骤和目标要求等。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童香娣对人大机关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作了具体部署。 今年是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的开局之年,也是《监督法》实施的第一年,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加强人大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效能,对于顺利实现市委提出的战略目标,圆满完成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会议提出,人大机关要通过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增强坚持党的领导的观念,努力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的观念,提升勤政廉政工作的水平和效能;进一步增强依法履职的观念,保证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会议提出,要把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与市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要深入学习贯彻《监督法》。对照《监督法》的要求,就如何依法监督加强研究、探索,结合实际,调研制订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有关制度,提高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要围绕中心开展工作。根据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八个新一轮”发展的目标、任务,紧扣“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主题,不断增强服从服务于市委中心工作的自觉性,推动全市重点工作、重要任务的落实;三要提高人大工作效能。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踏踏实实开展工作,通过干部作风建设推动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升,促进人大各项工作进一步落实;四要坚持求真务实、创新实践。要大力弘扬务实的作风,密切关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坚持宪法和法律精神前提下,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