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检察院坚持以“创学习型检察院”为目标,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1至7月,市检察院共依法立案查处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4件,其中大要案8件;共依法批捕刑事犯罪嫌疑723件1012人,提起公诉866件1258人,办案数居全省县级市首位,没有发生过一起错案,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根据十六大关于“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精神和市委关于建设“学习型城市”的决定,今年初,市检察院党组决定将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作为今后的发展定位,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科室,争做学习型检察干警”活动实施意见》,成立了创建学习型组织领导小组和理论辅导小组,制定全年学习计划。一是实施“四个一”计划,即每周一为学习日,每月开展一个案例研讨会,每季度进行一次集中辅导,每半年举办一期专题讲座,营造学习氛围,激发民警学习兴趣。二是开展全员读书和调研活动,对学习任务制定了一系列量化标准,要求每位民警每年精读一本法律专业书,撰写一篇调研文章,并在院内设立了《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专刊,提供大家学习交流平台。三是充分运用检察职能为义乌建设国际性商贸城市服务,6月份出台了《为建设国际性商贸城市服务的八条措施》,定期走访企业和社区,了解社会经济活动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增强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地方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四是加强岗位练兵,开展业务竞赛,以争当优秀公诉人、优秀主办检察官、侦查能手、优秀调研信息宣传员等为载体,提升全院的“争先创优”水平,并将大家的学习态度、学习成果与晋级、晋职、奖惩和使用有机结合起来,并制定了相关配套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