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展荣辱观宣教推进文明城市创建 ——访市委办副主任、市创建办主任王瑞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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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ww.yiwu.gov.cn 2007年08月29日 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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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委办副主任、创建办主任王瑞铨畅谈了如何让“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相结合,做到两者齐头并进,从而使社会主义荣辱观转变成文明市民的自觉行为。 王瑞铨说,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市是我省在中央文明委开展首批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后,提出的一个新的文明城市创建载体,并明确指出今后推荐全国文明城市首先必须通过省示范文明城市命名。为此,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专门召开了全市性的动员大会,并于3月份正式向金华市提交了争创省示范文明城市的申请报告。我市已作为金华市惟一的候选城市上报省文明委。省文明委将在4月至10月期间对申报城市进行暗访考核,综合评分后择优命名表彰。 从创建的角度,我们将如何开展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王瑞铨表示,一要纳入目标。要充分发挥创建活动群众参与广、社会影响大的优势,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作为文明素质工程的主要内容,纳入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规划,始终贯穿创建活动的整个过程,与创建其他工作紧密结合。二要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新闻工具,以及黑板报、标语牌、公益广告等宣传阵地,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同时要创新载体,通过歌曲、演讲、征文、知识竞赛等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做到寓教于乐、深入人心。当前我市正在开展的新时期“义乌精神”大讨论、文明礼仪劝导等活动,就是一种群众参与面相当广的教育活动。下一步,我们将在外来建设者相对集中的企业和社区中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三要倡导实践。要坚持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知与行相统一,通过学习型城市创建、信用市场建设、“双百结对,共创文明”、志愿服务、“送温暖”、岗位比武、“邻居开门节”等各种群众性活动,引导市民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把“八荣八耻”转化为自觉行动。四要建立机制。要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的社会氛围,还必须探索激励机制。要把“八荣八耻”教育活动列入创建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比文明单位(行业、村、社区)的重要依据,修订行为规范,开展道德评议,大力弘扬先进,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和处罚力度。通过自律与他律相结合,鼓励人们追求真善美,抵制假恶丑,在全市上下形成尊荣弃耻、扬荣抑耻的新风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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