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日前向各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发出《关于下达村庄高标准平原绿化扶持政策的通知》,决定对全市实施村庄高标准平原绿化示范点建设的村给予一定经济扶持。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绿化成果优化生态环境发展效益林业的意见》,结合我市推进城乡一体化行动的实际,市委、市府决定开展村庄高标准平原绿化示范点建设,要求各镇、街道在今明两年每年至少建设2—3个村庄高标准绿化示范点,进行典型示范,以推动全市农村村庄的绿化建设。据了解,去年以来,我市结合农村“小五化”建设,先后有30多个村实施了村庄绿化工程,栽种各类树苗21.24万株,总投资198.9万元。 根据通知规定,实施示范点建设的行政村对村庄绿化要有整体的规划设计,进行合理布局,要求绿化率在25%以上,且村庄内至少有占地300平方米的公共绿地,绿化总投资不少于3万元。凡列入村庄高标准绿化示范点建设的村,经年底验收合格后,可得到1至3万元的扶持资金,但扶持总额不得超过绿化总投资的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