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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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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

 1949年7月至1980年9月,县人民政府实业科、农林科、农林水利局、农林局内配备专职干部或设股,有林业技术干部2—4人。其中1956年7月至1957年4月曾设立林业科,有技术干部4人,行政干部2人,是本县始设单独的林业行政管理机构。

1980年10月,林业股从农林局分出,建立林业局。1983年7月至次年4月。建立了苏溪、佛堂、城阳、义亭、义东5个区林业技术推广站。1985年底,局机关干部编制13人,区站干部20人,乡林业技术员44人,初步形成县、区、乡三级林业技术推广网。现有工程师4人。助理工程师10人,技术员6人,技术力量不断充实壮大。

林业“三定”

“稳定山林权属,划定社员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简称为林业“三定”。本县的林业“三定”工作,自1981年10月5日在巧溪乡进行试点开始,至1983年底基本完成。除少数有纠纷的山林外,都确定了权属。全县颁发了山林所有权证2913份,发证面积783914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97.91%。其中国有山23379亩(包括县林场8401亩,乡镇机动山14978亩),集体所有的山林760535亩。这是解决山林所有权与使用权矛盾的有效措施,是发展林业的基础工作。

全县有36个乡、426个行政村划分了自留山,53376户农民分到了自留山,面积为260169亩,平均每户4.87亩,颁发了自留山使用证53376份。

落实责任制的山林面积513500亩。其中联产承包到户的200500亩,联产承包到组的65000亩,确定管护责任制的248000亩。签订承包合同11521份。

1983年调查,全县有权属和山界不清的山林纠纷2291起,有纠纷的山林面积13140亩。通过上述变革,调解了一批历史遗留下来的山林纠纷。到1984年底止,已调处的2210起,尚未调处的81起,其中与邻县有关的ll起。

1985年下半年起,逐乡进行林业“三定”复查补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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