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ge contentType="text/html;charset=gb2312" %>
首 页| 了解义乌| 政务公开| 办事大厅| 直通政府| 采购招标|
  
○当前位置:首页 > 了解义乌 > 义乌概览 > 义乌荣誉
2008年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市
〖 字体:  
〖 背景色: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收藏〗〖打印〗〖关闭〗
    从我市召开的迎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市复评动员大会上获悉,最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了第二批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名单,我市名列其中。今年年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评价,对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取消其示范资格。 
  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市是对一个地区食品安全工作最高级别的总体评价,是一个地区和谐程度的重要指标。目前,市政府已将迎接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复评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复评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详细实施方案,并对复评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据悉,复评任务包括监管体系、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检测资源整合、信用体系、应急体系和宣传教育等九个方面内容,涵盖了食品安全的全过程。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落实监管责任,把它列入党委政府考核体系;加强食品安全明察暗访工作,积极推行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形成部门合力;食品安全示范县和示范镇建设扎实推进,“三网”建设组织有力,“集镇连锁超市”与“放心店”覆盖率均达100%,农村食品安全网建到了农民家门口;加强农产品源头、生产加工环节、流通、餐饮环节等全过程监管,对食品安全、无证小作坊、产品质量及流动摊点等方面的整治均取得较好成效;无公害、标准化农产品基地建设扶持力度大,成果大。同时我市还抓住市场这个独特环节,引导“放心店”到示范商位进货,实现市场商位与“放心店”的对接,探索出专业批发市场与现代流通网的互动发展。(陈金花 陈亮)
关于本站 | 版权声明 | 隐私声明 | 常见问题 | 意见征集 | 邮件订阅 | 网站地图
  义乌市人民政府主办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义乌市党政机关信息管理中心建设管理
建议IE5.5 1024*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网站 浙ICP备050699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