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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拖拉机临时行驶号牌核发
受理机构 义乌市农业机械监理站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联系人 任春生
联系方法 85588167
服务对象 个人或企业(组织)
办理时限 一天
收费情况 浙价费(2006)147号,纸质临时号牌5元/张
设立依据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条、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43号《拖拉机登记规定》第三十条
条件 (1)因办理注册登记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2)因办理转移登记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3)补领拖拉机牌照期间需要上道路行驶的;(4)拖拉机销售前确需上道路行驶的
材料明细 (1)拖拉机所有人身份证明;(2)拖拉机来历证明;(3)拖拉机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拖拉机进口凭证;(4)拖拉机交强险凭证;
办理流程 (1)登记审核;(2)核发临时行驶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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