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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申请超过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超限车辆需要公路上行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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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义乌市365便民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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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行政许可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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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365便民中心交通局办事窗口)黄利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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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0579)85578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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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个人和企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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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按法定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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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路产赔(补)偿有关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3]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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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依据 |
《公路法》第五十条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因运输不可解体的物品,确需超过规定最高限值行驶的,应当事先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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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运输不可解体的物品,确需超过规定最高限值行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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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明细 |
⑴、书面说明运输货物名称、重量、外廓尺寸及必要的总体轮廓图,货物运输的起止点、拟经路线和运输时间;
⑵、运输车辆的技术条件符合所运载货物的要求;
⑶、提供运输车辆物资单货运单及行驶证件复印件;
⑷、涉及收费公路的,申请人应当事先征求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的意见;
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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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 审查→大队意见←→支队意见←→省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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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监督←颁发许可证←签定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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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 |
申请人提出申请-----------------→365便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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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便民中心交通窗口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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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科审查-----------------→未通过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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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员现场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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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审定→签定协议书→颁发许可证→执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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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便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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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社会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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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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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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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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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措施 |
施工期限内公路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不定期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