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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申请开具发票
受理机构 义乌市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项目类型 其他项目
联系人 计划征收科征收股 丁国斌
联系方法 (0579)85567083
服务对象 个人和企业(组织)
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条件 资料齐全、真实、准确即可受理。
材料明细 1、申请代开普通发票的纳税人
(1)申请方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个人身份证明
(2) 货物或应税劳务购入方相关业务证明、付款证明
(3) 属外来经营业户的,需报送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
(4)属农民个人自产自销农产品的,需带农民《方便卡》及购销合同
2、申请代开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专用发票审批表
(2)购货方《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3)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办理流程 一窗式办理
流程图 国税局全程办税服务流程图        
表格下载
网上受理 http://ywgs.gov.cn/
结果查询 (0579)85567077
监管措施 (一)涉税违章举报。举报人举报各类涉税违法违章行为,可以采用书信、来人来访、电话举报等形式向各级国税机关的举报中心(电话:85567053)进行举报。
(二)对干部执法行为的监督。举报人可以向国税机关的监察室进行举报。
(三)举报事项的反馈。国税机关应确定专人负责,对实名举报的,应在规定期限内以适当方式反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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