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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频道 > 财税事务 > 企业缴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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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税务开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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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机构 |
义乌市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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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类型 |
其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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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胡海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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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法 |
(0579)85567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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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对象 |
个人和企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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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限 |
当场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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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情况 |
工本费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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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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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件 |
资料齐全、真实、准确即可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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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明细 |
1、个体工商户所需资料: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缴税帐号(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任选一家且必须是存折,国地税可用同一存折)。
2、内资企业所需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会计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企业公章。
3、企业分支机构所需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会计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总机构营业执照和税务证复印件,分支机构公章。
4、外商投资企业所需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会计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外经贸局批准文件等企业设立所需资料,企业公章。
5、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所需资料:代表机构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首席代表护照,房屋租赁合同和会计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扣税存折复印件,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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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流程 |
一窗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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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程图 |
国税局全程办税服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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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格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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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受理 |
http://ywg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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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查询 |
(0579)85567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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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措施 |
(一)涉税违章举报。举报人举报各类涉税违法违章行为,可以采用书信、来人来访、电话举报等形式向各级国税机关的举报中心(电话:85567053)进行举报。
(二)对干部执法行为的监督。举报人可以向国税机关的监察室进行举报。
(三)举报事项的反馈。国税机关应确定专人负责,对实名举报的,应在规定期限内以适当方式反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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