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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一、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二、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受理机构 义乌市公证处
项目类型 民事、经济、涉外
联系人 (公证处)各公证员
联系方法 85328508(民事、经济、涉外) 85328509(民事、经济) 85328505(民事、经济)85328523(民事、经济) 85328511(民事、经济) 85328507(涉外)
服务对象
办理时限 有关材料提供齐全后3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浙价费(98)506号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条件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材料明细 根据不同的公证事项,提供不同的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审批、出具公证书
申请→受理→审查→审批→出具公证书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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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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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措施 投诉电话:(0579)85318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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