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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频道 > 公安消防 > 网吧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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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新设立的网吧停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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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机构 |
365便民服务中心文化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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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类型 |
行政许可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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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黄福园、金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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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法 |
(0579)8557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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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对象 |
个人和企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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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限 |
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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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情况 |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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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立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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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件 |
1、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 2、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 3、有固定的网络地址和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 4、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取得从业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5、不得在中学、小学校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设立; 6、中心城区网吧可以向其他镇街区域移址(中心城区地块指“东至诚信路、西至经发大道,北至西城路,南至江滨路、福田路”之内区域)。镇街网吧不能向中心城区移址; 7、中心城区以外的其他镇街网吧可以在本镇街道区域内变更选址,但不能跨本镇街区域变更选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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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明细 |
1、申请报告;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照片等; 3、营业场所使用权证明及非住宅使用性质证明; 4、网吧经营管理制度; 5、网吧平面图; 6、消防合格证明; 7、网络安全审核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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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踏勘→初审→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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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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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格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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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受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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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查询 |
(0579)8557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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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措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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