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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专职消防队验收
受理机构 义乌市公安局消防大队(上报省消防总队验收)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联系人 (义乌市公安局消防大队)龚小东
联系方法 0579-85570022
服务对象 个人和企业(组织)
办理时限 省公安消防机构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发出专职消防队验收批复意见。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
条件
材料明细 (1)建队单位要求验收专职消防队的书面申请报告;
(2)人员配备情况;
(3)装备配备情况;
(4)营房建设情况;
(5)企业专职队还应提供企业火灾危险性和企业规模等情况。
办理流程
流程图         
表格下载
网上受理 暂未开通
结果查询 暂未开通
监管措施 举报、投拆电话:96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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