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申请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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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机构 |
义乌市365便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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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类型 |
行政许可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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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365便民中心交通局办事窗口)黄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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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法 |
(0579)85578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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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对象 |
个人和企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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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限 |
3天 (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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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情况 |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路产赔(补)偿有关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3]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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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立依据 |
《公路法》第四十五条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主管理部门同意。 《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渠道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公路管理机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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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件 |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渠道及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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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明细 |
⑴、书面说明申请理由、施工期限; ⑵、设计、施工方案符合保障公路安全、畅通要求; ⑶、涉及收费公路的,申请人应当事先征求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的意见; ⑷、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施工安全保障措施;②交警部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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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流程 |
申请 → 受理 → 审查 → 大队意见、支队意见、省局意见 →签定协议书 →颁发许可证 →执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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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程图 |
caozai.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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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格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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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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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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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措施 |
施工期限内公路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不定期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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