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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
受理机构 365便民中心人防窗口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联系人 楼晓英
联系方法 85570068
服务对象 个人和企业(组织)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设立依据 省实施<人防法>办法》第17条。
条件 义乌市规划建设区、开发区、工业园区、苏溪镇、佛堂镇城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建筑应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项目的专项竣工验收。
材料明细 1、人防工程专项验收申报表;
2、人防工程设计审查意见;
3、人防工程技术资料(含施工主要材料检验报告,混凝土试件实验及灌注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人防设备的出厂合格证及相关试验证明等复印件);
4、人防工程竣工图(包括总平图、建筑、结构、风、水、电,人防建筑平面图A3图4张);
5、人防工程设计变更、技术交底会议纪要(复印件);
6、质量保修书(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
7、工程定位资料(复印件);
8、《人防工程专项验收整改意见书》、有关修改图、联系单和整改情况说明等资料(需进行整改的项目);
9、平战转换方案。
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工程科办理→窗口发件
流程图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许可流程图        
表格下载 人防工程专项验收申报表
网上受理
结果查询 85570068
监管措施 85332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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