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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公路用地内树木的砍伐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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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机构 |
义乌市365便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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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类型 |
行政许可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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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365便民中心交通局办事窗口)黄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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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法 |
(0579)85578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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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对象 |
个人和企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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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限 |
3天 (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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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情况 |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路产赔(补)偿有关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3]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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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立依据 |
《公路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任意砍伐;需要更新砍伐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 《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任意砍伐;需要更新、砍伐的,应当经公路管理机构同意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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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件 |
公路拓宽、改造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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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明细 |
⑴、书面说明砍伐理由、砍伐树木的位置、种类和蓄积量;
⑵、补种方案符合公路绿化工程技术标准;
⑶、作业方案符合保障公路安全、畅通要求;
⑷、涉及收费公路的,申请人应当事先征求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的意见;
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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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流程 |
申请 → 受理 → 审查 → 大队意见、支队意见、省局意见 →签定协议书 →颁发许可证 →执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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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程图 |
kfsm.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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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格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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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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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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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措施 |
施工期限内公路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不定期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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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人民政府主办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义乌市党政机关信息管理中心建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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