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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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机构 |
义乌市农业标准化和绿色农产品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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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类型 |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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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义乌市农业科教信息中心)余悦虎、陈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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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法 |
0579-85311035、8531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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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对象 |
个人和企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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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限 |
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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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情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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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立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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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件 |
1、产地生态环境达到相应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环境标准;
2、集中连片、具有一定的规模且有明确的界址;
3、有相应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4、有相应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5、基地内农产品质量达到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 6、基地内农产品有注册商标;
7、有完善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8、有完善的质量控制措施,并有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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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明细 |
(一)《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复查换证)申请书》;
(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申请者必须具备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质量控制措施;
(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 (五)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地环境检验报告》和《产地环境现状评价报告》或者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要求的《产地环境调查报告》;
(六)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检验报告》;
(七)规定提交的其他相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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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流程 |
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向所在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构提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一体化申请,县级工作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负责完成对申请人申请材料的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在《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报告》签署推荐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送地级工作机构审查。
不符合要求的,书面通知申请人整改、补充材料。
地级工作机构自收到申请材料、县级工作机构推荐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全套申请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要求的,在《认证报告》上签署审查意见,报送省级工作机构。
不符合要求的,书面告之县级工作机构通知申请人整改、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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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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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格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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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受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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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查询 |
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http://www.aqs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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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措施 |
0579-8531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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