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高新技术(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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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机构 |
科技计划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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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类型 |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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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陈文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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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法 |
(0579)8531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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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对象 |
企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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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限 |
常年受理,每年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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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情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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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立依据 |
《关于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实施意见》、《义乌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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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件 |
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一)必须是从事本意见范围所列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业务的企业。单纯的商业性企业经营除外。
(二)必须是依法在本省登记注册,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有规范健全的生产、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三)企业负责人是熟悉本企业高新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并重视技术创新的本企业专职人员。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30%以上,其中从事高新技术及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或服务为主的劳动密集型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20%以上。
(五)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与技术收入的总和应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技术性收入是指企业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入股、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工程设计承包、技术出口、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及中试产品销售等技术贸易收入。
(六)企业每年用于高新技术及产品的研究与开发经费应占本企业当年总销售额的5%以上。
(七)在研究、开发、生产高新技术及产品过程中,应有防治污染的措施和设备,"三废"排放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义乌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1、企业从事本办法第四条范围内的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业务;产品技术含量高,技术处于省内领先以上水平;单纯的商业经营除外。
2、企业依法在本市登记注册,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有健全的生产、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并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装备比较先进。
3、企业负责人重视科技,熟悉本企业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能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并有一支素质较高的科技队伍。
4、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和技术性收入的总和应为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40% 以上;企业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其中农业企业年销售额在200万元以上。
5、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应占本企业当年总销售额的4%以上。
6、在研究、开发、生产高新技术及产品过程中,应有防治污染的措施和设备,“三废”排放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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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明细 |
(1)申请认定报告; (2)申请表; (3)财务报表、鉴定(评审)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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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流程 |
市级:申请→初审→财政、税务部门审核→实地考察→专家(部门)论证→报市政府批准(市科技局下文)
省级以上:初审→财政、税务部门审核→实地考察→
上级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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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程图 |
高新技术(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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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格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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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受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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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查询 |
http://ywinfo.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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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措施 |
投诉电话:8531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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