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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科技进步奖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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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机构 |
科技成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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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类型 |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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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周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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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法 |
(0579)85313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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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对象 |
企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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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限 |
按科技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时间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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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情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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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立依据 |
《义乌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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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件 |
市科技进步奖候选项目,应当是在本市本行业同类技术中科学技术水平最高、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作用最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项目。
(1)技术创新突出:在技术上有重要的创新,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进行自主创新,形成了产业的主导技术名牌产品;或者应用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解决了行业发展中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技术难点问题。
(2)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显著:项目经过一年以上较大规模的实施应用,产生了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
(3)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作用明显:项目实施后,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升级和产品的更新换代,提高了行业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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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明细 |
(1)申报书; (2)评审证书; (3)技术鉴定(评审)许可证; (4)经济效益与生产应用证明; (5)技术鉴定(评审)会全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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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流程 |
申报→征求异议→评审→报市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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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程图 |
科技进步奖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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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格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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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受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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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查询 |
http://ywinfo.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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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措施 |
投诉电话:8531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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